深圳一停车场未经批准擅自收费被罚10万

金羊网讯 记者王俊摄影报道:记者7月25日从深圳市价监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深圳市价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收费专项检查行为,一季度重点检查口岸配套及公立医院停车场,二季度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及市政公园配套停车场,上半年共检查停车场297家,检查发现:规范收费的停车场272家,占检查总数的91.58%;存在问题的25家,占检查总数的8.42%。

据介绍,少数停车场存在4类典型违规收费被查处。一是未标价或标价不规范,如某口岸停车场没有设置收费电子道闸,由人工收取停车费,但停车场出入口处、收费岗亭内外及附近均没有收费明码标价公示,依法被处以3000元罚款。二是收费标准未经批准擅自收费,如某物业管理公司下属停车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未经发改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从1月26日开始自定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累计已收费220268元,依法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0元。

三是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如某公立医院停车场对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车辆,小车第25小时(第49小时,连续多天停放)按照首小时5元收费,与“深价规 [2008]1 号”文核定的收费标准规定的每半小时1元和公示的第1小时后每小时1元的收费标准不符,即超过1天的首小时应收 1元,实际收取5元, 超出公示标准(政府指导价标准内)4元,累计多收停车服务费15638 元。依法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5638元。四是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收费,如某景区停车场在尚未办理停车场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始收费,已依法移交市相关部门查处。

停车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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